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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细则

作者: 编辑:nelebdwb 点击: 时间:2019-12-10 10:59:57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人才选拔及培养中的主体作用,着力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工程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二、组织管理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刘三女牙、罗丽华、吴绍靖

2、考核小组成员:刘三女牙、余新国、陈靓影、吴砥、杜旭

3、监督工作小组成员:罗丽华、黄涛

三、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研究方向

指导教师

招生人数

备注

 

078401教育技术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杨宗凯

2)刘三女牙

3)陈靓影

4)易宝林

5)黄涛

6)周东波

7)刘智

8)张俊松 陈靓影

9

学术型

045100教育

01教育领导与管理

1)刘三女牙

2

专业学位

四、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请

1、申请人条件

参加“申请—考核”制选拔的申请者,除须具备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简称“应届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即2020915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的往届硕士研究生(简称“往届生”)。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需提供个人相关科学研究成果,同时提交2名同行一流专家的亲笔推荐信。

3)具有较强的外语水平。原则上申请者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TOPIK4级)。

2、申请材料内容清单

1)《华中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

2)《华中师范大学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申请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表格);

3学籍证明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1份、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往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和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硕士和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

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1份、本科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

4)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1份(复印件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72名同行一流专家的亲笔推荐信(同时请提供电子扫描版)

8)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同时请提供关键部分的电子扫描版);

9)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材料的复印件;

10)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开题报告);

11)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

12)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脱产学习证明(原件)。

以上序号为6)、7)、8)的电子材料请发至dsjsys2020@163.com,邮件标题请规范为姓名-2020年博士报名材料

申请者须在综合考核面试时提供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以便与复印件比对核查。申请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所有考生的报考纸质材料请于20191231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至本单位,邮寄封面请注明“2020年博士报名材料”,考生邮寄材料后请主动与本单位联系确认材料成功寄达。逾期未寄(送)报名材料的,则报名无效。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科学会堂工程中心401办公室

收件人:研究生秘书 李老师(收)

电话:027-67868520

邮政编码:430079

请使用EMS邮寄

3报名时间及其他注意事项等,请参照华中师范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gs.ccnu.edu.cn/info/1075/5428.htm

 

(二)资格审查

初审:初审满分值为100分。工程实验室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评估并给出成绩,评估细则如下:

研究计划书占10%;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交论文开题报告)占30%;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奖情况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的材料占40%;学习、工作与研究经历占20%。初审专家根据以上内容打分,以平均分计为考生的初审成绩。工程中心会将所有考生的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具体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项,每项按百分制给出成绩。

1、外语水平

采用笔试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成绩100分。

2、专业基础

采用笔试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成绩100分。考试科目为“教育技术综合”(不分专业)。

3、综合素质(含科研能力)

采用考查方法,满分值为100分。考查内容涉及申请者的专业知识、科研潜力、创新意识等。申请者针对自己的研究经历以及研究计划,运用PPT做一场20分钟左右的报告,并与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组进行交流。专家组根据考查情况进行独立打分,专家分的平均值作为综合素质成绩。

4、具体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规定,另行通知。

(四)择优录取

总成绩计算方法:

最终考核成绩=资格审查*20% +(外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2*30% + 综合素质成绩*50%

总成绩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研究生院给予名额择优录取。

五、投诉电话及邮箱

投诉电话:027-67867980/2601      邮箱:6770431@qq.com

 

 

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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