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资格审核和材料评审,按报考导师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按不高于3:1(即入围综合考核人数:导师招生计划数)的比例,确定了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即日起的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进行申诉。申诉情况须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申诉联系人员:邓老师(学部纪委书记)
申诉联系电话:027-67862827
申诉信箱:cuty@ccnu.edu.cn
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