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国家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吸引优秀生源报考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博士学位研究生,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按照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工程中心成立了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组、专家考核组、督查组,负责资格审查、考核选拔等相关工作的执行和监督。
二、选拔原则
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应贯彻“自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选拔录取。
三、申请条件
(1)我校在学二、三年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规违纪行为。
(3)课程学习优秀,专业基础扎实,有浓厚的学术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潜力。
(4)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生按照一级学科申请。
(5)课程学习:已按培养方案要求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课程平均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且无重修和补考;或课程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硕士生中排名前30%内。
(6)外语水平: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雅思5.5分及以上,或托福75分及以上,或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或本科为英语专业并通过专业英语四级,或在国(境)外留学获得高等教育学历,或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高级班)并获结业证书(有效期2年以内)。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参照英语的标准执行。
(7)硕士在读期间原则上需要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8)硕士在读期间科研表现或成果突出(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发表专业相关的SCI、SSCI、EI期刊论文1篇,或CSSCI/重要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或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获得国家、省部级奖项,或获批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经个人申请、硕士阶段导师同意,招生培养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对其科研表现或成果认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放宽选拔条件第5项和第6项条件。
(9)获得所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
(10)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需经定向、委托培养的原单位同意。
(11)华博计划等人才培养项目入选学生硕博连读工作以相关文件规定或协议条款为准。
四、考核流程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拟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填写《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审批表》,连同两位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11月15日之前,报送南湖综合楼7006办公室李老师。(逾期不再接收个人申请)
(二)考核选拔
工程中心成立以博士生指导教师为主的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个人申请、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科研能力进行考查,并对申请人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条件和能力,作出评价。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将通过有效方式告知申请人。
(1)考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个人专业陈述以及对申请人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研究创新能力、思想政治与学术道德素养等方面的考察。
(2)个人专业陈述(建议采用PPT)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科研能力介绍(包括硕士期间开展的科研工作,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读博期间的研究计划等)。个人专业陈述时间约10分钟。
(3)考核小组专家提问。
(三)复核
根据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情况,按报考导师对申请人依次排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通过的候选名单及其申报材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五、监督申诉
申诉受理人员:邓老师(学部纪委书记)
申诉受理电话:027-67862827
申诉受理信箱:cuty@ccnu.edu.cn
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