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制定依据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人才选拔及培养中的主体作用,切实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根据《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结合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二、 组织机构
工程中心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博士生导师组成,全面负责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下设材料审核、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小组。每个综合考核小组由5-7人组成,成员原则上由博士生导师或教授担任,考核小组对选拔质量负责。
三、 招生专业目录
全日制学术型 |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招生人数 |
导师 |
备注 |
040100教育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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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教育技术学 |
6 |
(1)刘三女牙 (2)吴砥 (3)吴龙凯 (4)杨浩、吴砥 |
刘三女牙、吴砥老师已各招1名硕博连读生。 |
078401教育技术学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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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9 |
(1)杨宗凯、黄涛 (2)陈靓影 (3)余新国 (4)何婷婷 (5)杜旭 (6)陈增照 (7)何秀玲 (8)易宝林 (9)张昭理 (10)黄涛 (11)张维 (12)王泰 (13)孙建文 (14)卢春 (15)习江涛、吴龙凯 (16)刘乐元 (17)刘智 |
陈靓影、陈增照、何秀玲、黄涛、王泰、刘乐元老师已各招1名硕博连读生。 |
导师邮箱信息,请查看http://nerc-ebd.ccnu.edu.cn/info/1041/1902.htm.
四、 申请程序
申请程序如下,未尽事宜,请见《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gs.ccnu.edu.cn/info/1075/8115.htm.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即 2023年9月15日前取得硕士学位)。工程中心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
(3)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学位、学历的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规定的体检要求。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招收汉族考生。
(6)只招收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专项计划除外)。
(7)原则上申请者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TOPIK4级),其它语种参照执行。
如满足以下情况,可视为外语水平符合基本报考条件:通过工程中心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在国(境)外留学获得高等教育学历;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高级班)并获结业证书(有效期2 年以内)。
不满足外语水平基本报考条件的申请者,必须参加工程中心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名单另通知)。工程中心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采用线上笔试的方式,考试时间90分钟,卷面总分值100分,考试难度与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水平相当。考核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得进入资格审核。具体考核时间和安排待后续通知,请密切关注工程中心官网。
(二)网上报名
申请者仔细阅读《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2023年工程中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细则》,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网址进行报名和缴费,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请完成报名的考生,及时加入QQ群,群号:710990562。
(三)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须用A4 纸打印或复印,按以下顺序排列,装入邮寄信封(不要装订)。
(1)《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名系统导出),须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并签字。
(2) 学籍证明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① 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对考生学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位认证证明,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② 应届生提交硕士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须有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类别及毕业时间证明,并盖章)。对考生的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籍证明(登录学信网进行“学籍查询”,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③ 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学位、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军人考生未办理身份证的,需出示《未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证明》。
(4)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若提交复印件,则复印件需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 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6)2名同行专家推荐信(模板见附件)。推荐专家须手写签名,并加盖其所在单位公章。
(7)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8)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材料的复印件。
(9)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开题报告)。
(10)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
(11)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提供)。
(12)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
申请者必须在综合考核面试时提供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以便与复印件比对核查。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四)邮寄材料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7006办公室,李老师(收)
电话:(027)67868520
请于2022年12月27日前(以邮戳为准),使用顺丰或邮政快递寄件。邮寄封面请注明“2023年博士报名材料+姓名”。若因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寄送的,请提前与工程中心联系报备。逾期未寄(送)且未报备的报名无效,已寄(送)达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五、 考核内容与方式
(一)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资格审核环节。
(二)资格审核
工程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的总分值为100分,具体包括:外语水平(占20%)、研究成果产出(占30%)、往届生硕士学位论文或应届生开题报告(占30%)、博士研究计划(占20%)。
资格审核成绩按报考导师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资格审核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考生不进入综合考核环节,并按不高于3:1(综合考核人数:招生计划人数)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名单并对外公示。资格审核成绩仅用于确定能否进入综合考核,不计入总成绩。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重点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综合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考察、专业基础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考察
思想政治素质考察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基础考核
采用笔试方式,考试时间90分钟,卷面总分值100分。考试科目:学科基础理论(040100教育学);信息技术应用基础(078401教育技术学)(内容包括软件开发技术基础、数据结构、算法设计等)。
(3)综合能力考核
采用面试方式,具体包括以下三个环节:
环节1:外语水平考核(6分钟)。考生随机抽取一篇题目,用英文发表个人见解。
环节2:基本情况介绍(5-10分钟)。重点考查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考生需针对以下两方面的内容做PPT汇报:
① 基本情况:教育背景、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② 科研能力:硕士期间开展的科研工作,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将来的研究计划。
环节3:考官提问交流(10-15分钟)。考官针对考生汇报的基本情况进行提问,考生作答。
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考官对其外语水平(环节1)和综合素质(环节2和环节3)两项进行客观评价评分,每项满分100分。
(四)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各项成绩及总成绩均为百分制,计算公式为:综合考核成绩 = 专业基础考核成绩×25%+外语水平考核成绩×15% +综合素质考核成绩×60%
六、 录取规则
(1)同一招生专业方向内,报考相同导师的考生按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名,并结合报考导师招生指标顺次进行拟录取。
(2)导师招生指标未完成的,将在结合导师及考生意愿的基础上,从本方向其余未拟录取的报考考生中按综合考核成绩顺次录取。
(3)综合考核不合格者(综合考核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
(4)工程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议。
七、 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是保障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顺利实施、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工程中心高度重视,成立由纪检委员担任组长的督查小组,建立严谨、全面、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规范招生流程,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包含以下内容:
(1)集体决策机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监督录取过程,包括考试的申请材料、录取过程记录、考核成绩单等,并对录取结果负责。
(2)信息公开机制。对考生的报名情况,录取情况及时公开公示并做出说明。
(3)巡视巡查机制。包括在综合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等。
(4)申诉复议机制。
监督电话:027-67867710,申诉联系人:朱老师,申诉邮箱:zhuxl@ccnu.edu.cn
八、 日程安排
工作内容 |
完成日期 |
考生网上报名及缴费 |
2022年12月1日- 2022年12月26日 |
考生报名材料纸质版寄送 |
2022年12月27日前 |
公示收到报名材料的考生名单 |
2023年1月5日前 |
完成考生资格审核 公示入围综合考核名单 |
2023年2月28日前 |
发布综合考核方案 |
2023年3月25日前 |
综合考核及公示 |
2023年4月25日前 |
报拟录取名单 |
2023年5月10日前 |
九、本细则未尽事项,后续将通过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网站进行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22年12月6日